傳媒引述曾國衞指正調查民主派初選或違港區國安法 戴耀廷:初選不涉主張分離香港
發布時間: 2020/07/09 12:02
最後更新: 2020/07/09 12:02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傳媒專訪時提及,接獲投訴指民主派周末舉行的「35+立法會選舉初選」,或涉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港區國安法》,相關部門正調查;發起民主派初選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直指,初選沒有涉及任何主張,不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文匯報》等報章訪問時,提到近日不少市民及團體投訴,認為「35+立法會選舉初選」懷疑涉及操控及干預選舉,又號召參選人當選後全面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癱瘓政府,屬「攬炒」行為。
報道又引述曾國衞稱,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除候選人本身及代理人外,其他人在競選過程中產生的選舉開支均屬違法;而組織、策劃及參選初選活動,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22及29條。
他解釋,參選資格由選舉主任按照法律程序,依照各種證據作出專業判斷,如存在明顯違背《港區國安法》精神,包括嚴重干擾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這本身就是很大的問題;又稱相關部門正就投訴作調查,一旦發現涉嫌違法,會轉介至執法部門跟進。
發起民主派初選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其社交網站專頁回應指,如因應政治需要任意解釋條文,是可得出非常荒謬結論,就會連民間的投票亦可定為違法。
他又稱,初選並沒有涉及任何主張要將香港或中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否決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不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
戴耀廷補充,舉辦初選的資金全數由本地眾籌所得,並無任何來自外國或者境外,市民參與初選投票、擔當義工或租借出場地,理應不會觸犯《港區國安法》;市民參加初選投票亦不會採用過去選舉的選民名冊,而是自行提供住址證明,整個初選投票系統已由私隱法律專家審視符合法律要求,並已匯報給私隱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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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正怡